1、問:我方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法人,法人無法出具有效的勞動合同書。建議如法人為項目負責人無需提供勞動合同。
答:如法人為項目負責人則無需提供勞動合同。
2、本補充通知與磋商文件如有沖突,以本補充通知,且作為該項目磋商文件的一部分,對各投標人具有約束作用。
南通市中央創(chuàng)新區(qū)建設投資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26日